
早早孕怎么处理?
1、早早孕(早期妊娠)指怀孕的时间在怀孕13周末之前。胚胎在此时会急剧改变发展。约有半数妇女在停经6周左右出现畏寒、头晕、流涎、乏力、嗜睡、食欲缺乏,厌恶油腻、恶心、晨起呕吐等症状,称为早孕反应。这种早孕反应在12周左右自行消失。
2、继续妊娠对于正在备孕的女性朋友来说,知道自己怀孕后,需要继续妊娠,此时要做好产检。
对于低危妊娠,国内的常规做法是从确诊早孕开始;对高危妊娠,根据病情酌情增加产检的次数。检查的孕周分别为:妊娠6 ~14周、14~20周、20~24周、24~28周、30~32周、32~34周、至产前每周一次。由此可见,孕晚期产检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,主要和此期产科合并症、并发症发生率较高有关。
3、终止妊娠如果不要孩子的话,应尽早实施人工流产。人工流产的目的是中止妊娠。越早做人工流产越安全。怀孕期如果是在三个月以下,手术比较简单、安全;手术进行后,略微休息几天,就可恢复,健康如常。但是,如果胎儿已有三个月以上,情况就复杂得多,手术也相应复杂,对人身体的伤害也会随之加重。
一般来说,在怀孕的十三周末之前,都属于早早孕时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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